期货怎么开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期货,通常指的是期货合约,是一份合约。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期货交易是以现货交易为基础,以远期合同交易为雏形而发展起来的一种高级的交易方式。它是指为转移市场价格波动风险,而对那些大批量均质商品所采取的,通过经纪人在商品交易所内,以公开竞争的形式进行期货合约的买卖交换的活动或行为。

那么期货怎么开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期货开户,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商品期货开户,一种是股指期货开户。

a、开立普通商品期货账户

只要年满18周岁且非期货从业人员,准备好身份证银行卡即可办理。

 

b、开通股指期货权限

满足以下条件即可联系客户经理为您开通股指期货权限:

1.期货适当性等级在C4级及以上

2.开通前五个交易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50万元

3.在中国期货业协会官网进行期货知识测试,成绩在80分以上

4.有交易经历,一年内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及上的仿真交易记录;或三年内累计10笔及以上的实盘交易记录

需要注意期货开户时间是:工作日:9:00-17:00,其他时间包括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都不可办理。

开户提前与客户经理联系办理开户预约,平台自己开户默认手续费很高,预约开户可协商调低手续费保证金,降低自己交易成本。

注:上传身份证、银行卡时请将手机横过来,证件置于拍摄框内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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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开户如何判断期货公司是否正规?

前面介绍了期货开户流程,有不少新手朋友想要开户,但是开户找哪家期货公司呢?如何判断期货公司是否正规呢?下面我们介绍一下期货开户如何判断期货公司的正规性,让各位新手朋友少走弯路。 判断期货公司是否正规有是三种方法:一种是在证监会官方网站上查找是否有该期货公司,如果有,那就是正规的期货公司;一种是在中国期货业协会官方网站上查找是否有该期货公司,如果有,那就是正规的期货公司;一种是能够在“期货开户云软件”办理期货开户,并且在主流期货交易软件上能登录并且会弹出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的交易账单,那就是正规的期货公司。下面我们详细介绍一下以上三种判断期货公司是否正规的方法。 我们先来说说第一种方法。首先在百度上搜索“证监会”,打开证监会官方网站。找到“主动公开目录”,点击进去。 点进去之后会看到政府信息公开,找到左侧主动公开目录里面的“期货监管”点击一下。在右边就会出现期货监管的一系列内容,其中第8项是“期货公司名录(2022年4月)”点击进去。 点进去之后就会看到150家的公司名录。如果有期货公司的客户经理找你开户的,只要是这150家期货公司里面的一家,就一定是正规的。而如果不是这里面的期货公司,比如出现什么远大期货,正大期货等这些都是不正规的。 我们再来说说第二种方法,在百度上搜索“中国期货业协会”,打开中国期货业协会官方网站。在栏目那里找到“信息公示”点击进去。就能看到有国内的各个期货公司,这里面的期货公司名录跟证监会的是一样的,只要是这150家期货公司里面的一家,就一定是正规的。 第三种方法是是否可以使用期货开户云APP进行网上开户。期货开户云APP是国内期货网上开户的官方APP,正规的期货公司都可以使用其进行网上开户,输入相应的公司代码即可。如果输入公司代码可以查询到相关信息,那么就是正规的期货公司,可以放心选择。开户出来后能在主流期货交易软件上能登录并且会弹出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的交易账单,那就是正规的期货公司。 好了,通过以上介绍,相信各位已经知道如何判断期货公司是否正规了,想要了解更多知识关注我。

股指期货开户条件(开通股指期货需要什么条件)

1、 股指期货开户条件是什么?期货可以大致分为两大类,商品期货与金融期货。股指期货就是金融期货的一种,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个特定日期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数大小,进行买卖,到期后通过现金来结算差价并进行交割。如果想要参与股指期货的交易,就需要先开通交易权限。 3、 首次开通股指期货权限的投资者需要先开通商品期货账户,开通商品期货账户后满足以下3个条件才可开通股指期货权限: 4、 【1】申请日前连续5个交易日结算后期货账户可用资金不低于50万元,可用资金为账户总资金减去保证金占用部分。 5、 【2】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期货仿真交易经历,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商品期货成交记录。 6、 【3】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投资者适当性测试平台测试,测试分数达到80分以上。 7、 股指期货为R4级产品,适配风险等级为C4及其以上等级的客户,所以说我们还需要通过股指期货开户测试,分数要达到80分或以上。 股指期货开户条件百度推荐第二名:股指期货开户条件有什么要求 – 买股指期货开户流程百度推荐:股指期货开户需要哪些条件(2022年股指期货开户流程条件要求) 本网站用于投资学习与研究用途,如果您的文章和报告不愿意在我们平台展示,请联系我们,谢谢!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扫一扫,慧博手机终端下载!

期货哪个公司开户好?银河期货专家直播答疑让投资更有目标

据银河期货日报消息,近期煤焦现货稳中偏强运行,由于各地疫情解封后经济复苏,钢材需求好转,黑色弱现实强预期逐步转换到强现实强预期,煤焦逐步进入期现共振上涨阶段。银河期货投资专家建议:现阶段煤焦价格表现较强,中长期看后期疫情得到控制之后国家政策发力,基建房地产都会需求复苏,黑色系震荡反弹仍然是主基调,操作上下探回调时逢低做多。 经济复苏往往会带来更多的投资机会,很多场外投资者都想参与到期货投资中来,期货哪个公司开户好,一个期货公司的质量,决定了行情判断、策略制定、资金安全等等是否可靠,也是不少新手投资者最关注的问题。投资者在选择期货开户公司时,公司的实力、资质与服务都是需要重点考虑的,银河期货是实力雄厚的头部公司,兼具可靠性和专业性,期货哪个公司开户好?银河期货投资专家还开设了在线答疑直播,能为广大投资带来更加周到的服务。 期货哪个公司开户好?银河期货由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隶属于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目前,银河期货已在全国30余个重点城市设立了47家分支机构。银河期货作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全面结算会员,可代理国内所有品种的期货交易,提供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等多维度矩阵服务。 银河期货还不断扩充服务范围,于2011年9月获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2012年11月获得资产管理业务资格,2013年设立风险管理子公司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期货哪个公司开户好?银河期货规范、稳健的发展,得到了监管部门、主流媒体及客户的充分肯定,公司曾多次获得各类荣誉与奖项。 同时,在现今服务优先的时代中,银河期货不断创新提升用户的服务体验,银河期货一站通APP以其简单、高效的使用体验赢得了广大用户的好评。期货哪个公司开户好?投资者用手机下载一站通APP,按照流程提示就可以轻松开户,入金、买卖、出金等都可以非常方便地在线完成。另外,银河期货一站通APP的“账户诊断”功能也非常实用,用户通过“账户诊断”功能全面了解自己的资金使用情况、账户盈亏等等丰富的信息,让投资更有目标。 期货哪个公司开户好?银河期货在发展中秉承母公司银河证券“双轮驱动,协同发展”的经营理念,高效整合各业务条线资源,为用户提供全面、专业、规范的期货交易交割服务。银河期货还为广大用户提供了专家直播答疑服务,银河研究冯洁老师盘后分析直播,简单明了聊黑色,直播时间为每周四下午15:50,欢迎关注和咨询。

19岁女生开户炒期货血亏835万起诉期货公司 13年后法院重审

到底是保本理财还是期货投资?因营业部工作人员的“获利保证”,期货公司最终被判巨额赔偿。在原审判决被裁定撤销后,该案迎来大反转。日前,法院公布了该案件最新的一审结果。 根据焦某某的描述,XX期货公司工作人员向时年19岁的她反复多次推销XX期货公司的存款类理财产品,告知焦某某只要在XX期货公司处开立期货投资账户,并将款项存入XX期货公司账户,即可获得年息百分之十二以上收益,并保证焦某某存款本金安全。双方约定,关于期货类交易,XX期货公司必须按照焦某某指令为焦某某进行期货交易,XX期货公司在期货交易所指定结算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账户。焦某某依XX期货公司要求将部分款项以保证金形式存入该账户,焦某某以支票形式将另一部分款项交于XX期货公司营业网点,XX期货公司向焦某某出具资金存款凭条,两部分款项共计8352495元,由XX期货公司进行管理。 随后,XX期货公司并未依约行事,而是将焦某某款项挪作他用,在未经焦某某授权的情况下,擅自进行高频期货买卖,并将焦某某账户上的委托理财资金转移到自己账户上进行违规交易,致使焦某某的理财存款资金全部亏损。 作为《期货经纪合同》期货公司方签字代表以及后期纠纷处理时涉案营业部负责人的刘某某述称,焦某某与XX期货公司之间成立期货经纪关系,焦某某要求刘某某承担投资风险没有事实依据。焦某某及其家庭成员作为金融投资者,有一定的辨识能力和经验,应当自行承担投资亏损。 焦某某提交的欠条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证据。焦某某家属带人到XX期货公司找到刘某某,胁迫刘某某查询期货账户金额信息,胁迫刘某某根据其口述内容写下欠条和还款计划,否则焦某某将上告证监会等部门,且不允许刘某某离开办公室。刘某某为了公司正常经营,客户正常交易,为了维护XX期货公司名誉,在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极度恐惧、恐慌的状况下,被迫写下欠条。该欠条并非刘某某真实意思表示,且该欠条内容与焦某某期货交易损失没有关系,与焦某某诉讼请求金额相差巨大,且明显不符合常理和期货交易习惯。在被迫签下欠条后,刘某某曾到公安机关报案。 焦某某起诉主张的事实没有证据证明,其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刘某某没有向焦某某承诺收益、违规操作,也没有接受焦某某的全权委托,不应当承担责任。 XX期货公司辩称,焦某某损失系因期货交易产生,与XX期货公司不存在因果关系。根据焦某某、XX期货公司提交的《期货经纪合同》及附件、存款资金凭条、交易结算单、交易所出具的交易记录、期货监控中心调取的交易记录、焦某某银行账户流水等证据能够证明焦某某资金系进入其期货保证金账户,用于期货交易,且最终因期货交易产生损失。 焦某某未能举证证明刘某某存在代客理财行为。假设刘某某曾向焦某某承诺代客理财,该承诺也已超出XX期货公司的授权范围,且焦某某也没有理由相信XX期货公司存在该授权,既非XX期货公司的职务行为,也不符合表见代理的相关规定。即使刘某某作为XX期货公司负责人存在代客理财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焦某某应该明知该等行为是XX期货公司明令禁止的,刘某某的行为已超出权限,其代表行为不对XX期货公司发生效力,不构成XX期货公司的法人行为。XX期货公司不存在过错,与焦某某的损失不存在因果关系。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裁判观点认为,在焦某某未主张过错问题的情况下,法院不需要审查,法院应关注焦某某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对风险的知悉和确认情况,XX期货公司员工,甚至是XX期货公司负责人的过错行为,并不必然被认定为XX期货公司的管理过错。 原审判决认为,关于XX期货公司是否向焦某某承诺有收益,因焦某某的该项主张没有任何证据予以佐证,且XX期货公司在焦某某开立期货账户时,明确告知焦某某任何获利或者不会发生损失的承诺均为不可能或者没有根据的,焦某某亦声明从未在任何期间从期货经纪公司的任何代表或者工作人员处得到过此类承诺,故对焦某某的该项主张不予采信。关于XX期货公司是否私自在焦某某账户内进行期货交易,因焦某某的该项主张没有任何证据予以佐证,故不予采信。关于XX期货公司是否将焦某某的期货资金挪作他用,XX期货公司已经提交了交易明细,焦某某未能指出其向XX期货公司交纳的哪笔资金未进入其账户,亦未能指出其账户内的哪笔资金被XX期货公司挪用,其该项主张没有任何证据予以佐证,本院不予采信。基于上述认定,法院驳回了焦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焦某某不服,提出上诉。高级法院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原法院重审。裁定书载明:焦某某在本案一审审理期间不及时提供相关证据,该院二审审理中,其才提交大量证据证明其上诉事实和理由,人为地延长了本案的审理时间,造成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因此,发回重审后,无论审理结果如何,全部案件受理费均由焦某某承担。 焦某某与XX期货公司签订《期货经纪合同》,该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期货公司从事经纪业务,接受客户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进行期货交易,交易结果由客户承担。焦某某主张其与XX期货公司之间存在委托理财关系,没有事实依据,本院不予采信。 第一,关于焦某某主张的XX期货公司工作人员向客户作获利保证问题。2013年8月15日,刘某某时任XX期货公司的营业部负责人,为处理焦某某的期货交易亏损,以欠款人身份向焦某某的代理人出具欠条和还款计划。刘某某在《期货经纪合同》订立之前已入职XX期货公司,系该合同的授权签字代表,在该合同履行中和欠条、还款计划出具时任职涉案营业部负责人。刘某某述称其系在受胁迫的情况下出具欠条和还款计划,但其主张的胁迫事由是客户表示将上告证监会等部门、限制刘某某离开办公室,该事由即使存在,亦不构成对刘某某的胁迫。此外,欠条和还款计划所载金额是否准确,不足以佐证刘某某被胁迫的事实主张。 焦某某依据刘某某出具的欠条、还款计划并结合刘某某的任职情况,主张刘某某在《期货经纪合同》订立之前和履行过程中向其承诺获利和保本,在XX期货公司与刘某某未能提交相反证据证明刘某某未向焦某某作出获利保证的情况下,本院对焦某某的诉讼主张予以采信,认定XX期货公司工作人员存在向客户作获利保证的期货交易违规行为。 第二,关于焦某某主张的XX期货公司工作人员代客理财、接受全权委托、混码交易、挪用客户保证金等问题。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XX期货公司工作人员存在代客理财、接受全权委托、混码交易、挪用客户保证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法院对焦某某关于XX期货公司或其工作人员存在上述行为的主张不予采信。 XX期货公司工作人员存在向焦某某作获利保证的期货交易违规行为。焦某某签署的《客户须知》第一条明确载明:期货经纪公司不得对客户作出获利保证或者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担风险。客户应当明确期货交易中任何获利或者不会发生损失的承诺均为不可能或者没有根据的,并且声明从未在任何期间从期货经纪公司的任何代表或者工作人员处得到过此类承诺。据此,工作人员在《期货经纪合同》订立之前或期货交易期间向焦某某作出获利保证,该行为不仅违反《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也违背XX期货公司的明确要求,属于无权代理行为或无权代表行为,刘某某在处理焦某某的期货交易亏损时,亦明确以个人名义出具欠条和还款计划。焦某某明知上述事实,且通过签署《客户须知》的方式向XX期货公司声明从未在任何期间从期货经纪公司的任何代表或者工作人员处得到过此类承诺,故XX期货公司对其工作人员作出获利保证的行为并不知情,而焦某某并无充分理由相信刘某某有权代理或代表期货经纪公司作出获利保证。综上,XX期货公司工作人员向焦某某作获利保证的行为并非职务行为。 XX期货公司对其工作人员特别是营业部负责人负有选任和管理职责,应当监督其严格遵守期货交易法规、行业规则和合同约定,采用多种方式监督其不得向客户作获利保证。刘某某在《期货经纪合同》订立之前入职XX期货公司,系该合同的授权签字代表,在该合同履行中和欠条、还款计划出具时任职涉案营业部负责人。刘某某在《期货经纪合同》订立之前和履行过程中向焦某某承诺获利和保本,是焦某某订立《期货经纪合同》、委托XX期货公司进行期货交易的重要原因,焦某某最终遭受投资损失8 350 461.12元,而XX期货公司则因期货经纪行为而收取手续费2 323 381元。XX期货公司因未能充分履行其对工作人员特别是营业部负责人的选任和监督管理职责,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焦某某的投资损失,对此存在一定过错,应向焦某某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焦某某在XX期货公司通过《客户须知》明确提示禁止获利保证并要求其声明未获得此类保证的情况下,仍盲目相信工作人员作出的获利保证,向XX期货公司作出虚假声明,且在期货交易期间未对XX期货公司发布的交易结算结果提出异议,故焦某某对其投资损失的发生存在明显过错。 综上,法院一审根据XX期货公司和焦某某的过错情况,结合XX期货公司收取手续费的情况,酌定XX期货公司向焦某某赔偿其投资损失的20%,即1670092.22元。对于焦某某诉讼请求中的合理部分予以支持,对其余部分予以驳回。 第六十九条期货经营机构从事期货业务的人员应当正直诚实、品行良好,具备从事期货业务所需的专业能力。 期货经营机构从事期货业务的人员在从事期货业务活动中,执行所属的期货经营机构的指令或者利用职务违反期货交易规则的,由所属的期货经营机构承担全部责任。 (九)未依照规定在期货保证金存管机构开立保证金账户,或者违规划转交易者保证金; 原标题:惊!19岁少女835万期货账户爆仓!期货公司被判巨额赔偿!发生了什么?

投资者做股指期货,应该找谁去开户呢?

  很多投资者常常会问一个问题,我想做沪深300股指期货,到哪里开户呢?是要到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开户,还是到我现在做股票的证券公司开户?这些答案都是错误的。按照目前的规定,对一般投资者来说,如果不是中金所会员的话,做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需要到期货公司开户。   投资者可以通过两种渠道找到合适的期货公司。一种是自己直接找期货公司。你可以到中金所网站上列出的会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中寻找合适的期货公司,或者到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上寻找获得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的期货公司。另一种是通过所在的证券公司。如果所在的证券公司具有IB(Introduced Broker)资格的话,可以把投资者介绍到相应的期货公司。目前,有关IB资格确定的政策还未正式出台。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密切关注相关政策。   按照中金所会员资格的规定,目前会员包括交易会员、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前三项会员都有交易资格,其中属于期货公司的都可以从事经纪业务,可以帮助投资者开户进行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   在数目众多的期货公司中,到底选哪家期货公司才合适呢?一般来说,找一家合适的期货公司要考察它是否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必须强调的是合法合规性的问题。能够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公司都有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和中国证监会颁发的《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期货公司的营业部也应当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期货经纪公司营业部经营许可证》,异地设点的还要有当地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而且,期货公司和营业部都是实行年检制的,因此还要注意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期限。要注意所选择的期货公司是否按时通过年检。   其次,还要考虑期货公司的商业信誉问题。期货公司的商业信誉直接关系到投资者保证金账户的安全性问题,因此要寻找运作比较规范、管理比较严格的期货公司作为自己从事股指期货业务的经纪商。   再次,设施、服务等交易条件也需要考虑。比如,该期货公司是否开通网上交易系统,交易速度如何,使用的软件是否便利,下单是否方便,等等。   最后,还可以考虑期货公司是否有其他相关的服务,例如,是否有财务咨询服务,提供的咨询报告质量如何,保证金和手续费的收取标准是否合理,等等。

股指期货签署开户合同文本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期货公司与客户之间期货经纪关系的建立,是以《商品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和《期货经纪合同》签署生效为标志的。期货公司与投资者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期货经纪合同》中均有明确约定,该合同是双方解决纷争、明确责任的关键依据。鉴于期货投资的高风险性,以及相关期货法规对于期货交易活动的规范和限制,按照规定,只有当客户已经知道期货交易的风险并在《商品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上签字确认后,期货公司才能与客户签署《期货经纪合同》。   01、《商品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目前,国内期货各代理机构均按照中国期货业协会颁布的《期货经纪合同指引》制定内容上基本统一的《商品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商品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揭示持仓风险、保证金损失和追加的风险、被强行平仓的风险、交易指令不能成交的风险、套期保值面临的风险和不可抗力所导致的风险等,作为提醒投资者警示风险的书面说明。   02、《金融期货交易特别风险揭示书》   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者需要签署《金融期货交易特别风险揭示书》。与《商品期货交易风险揭示书》内容相比,《金融期货交易特别风险揭示书》有三点变化:   一是增加了金融期货产品的风险特性揭示,主要增加了股指期货现金交割,与股票市场联动等新特点、新内容,其中特别突出了股指期货合约标的较大、可能造成较大亏损的特点。   二是提示投资者应当满足投资者适当性标准的规定,综合评价自身经济实力、专业知识、风险控制能力和身体及心理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同时,告知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对投资者的各项要求,以及依据制度对投资者进行的评价,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不构成对投资者的获利保证。   三是增加投资者申明自愿承担风险的内容,遵循买者自负卖者有责的金融市场原则,不得以不符合适当性标准为由拒绝承担股指期货交易履约责任。   因此,开户时客户应仔细阅读《金融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确认已经阅读并完全理解、无异议后,方可签署后续合同文本。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要求,《金融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所附的《客户须知》与金融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客户除了要在《金融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上签字确认外,还要在《客户须知》上签字确认,期货经纪公司才能与客户签署《期货经纪合同》。   03、《期货经纪合同》   签完上述两个文件,接下来要签最重要的《期货经纪合同》。签署《期货经纪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首先,在内容方面,《期货经纪合同》对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的约定。由于合同书具有法律效应,受到法律保护,双方必须按照合同书的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书通常有下列内容:一、委托二、保证金三、强行平仓四、通知事项五、指定事项六、指令的下达七、报告和确认八、现货月份平仓和交割九、保证金账户管理十、信息、培训和咨询十一、费用十二、免责条款十三、合同生效和修改十四、账户的清算十五、纠纷处理十六、其他事宜。   在这些条款中,投资者应该特别关注三、强行平仓到七、报告和确认的内容。其中,三、强行平仓是有关风险度量方法及在一些情况下期货公司可以采取的相应措施的表述。四、通知事项是有关双方约定期货公司如何尽通知义务及怎样认定期货公司已经尽了通知义务的表述。五、指定事项是指指定指令下达人指定资金调拨人及指定联系方式。注意,如果指令下达人和资金调拨人不是投资者本人,意味着已经对他人进行了授权,投资者必须对被授权人的行为负责。六、指令的下达的内容围绕指令下达的方式展开。如果交易投资者选择电子化交易方式,还需签署相应的补充协议。七、报告和对结算报告的确认或发生异议时如何解决作了约定。   其次,在签署《期货经纪合同》之前还应注意如何商定好选择事项或特殊事项。   《期货经纪合同》包含了期货经纪业务中的最基本内容,通常是一种格式化文本。其中有些内容具有可选择性,或有待客户与期货公司商定。比如,交易方式的选择。新的交易主要通过电脑进行,可能会因计算机系统或通讯传输系统出现问题产生一些额外的风险。因而客户如果选择电子化交易方式,期货公司会要求客户在签署《期货经纪合同》的同时,签署电脑自助委托交易补充协议、网上期货交易风险揭示书、网上期货交易补充协议等相应的协议。再如,手续费的高低也有待双方协商后确定。最后,如果客户有一些格式化合同之外的特殊要求,也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确定。所有这些,都是必须在签署合同时确定的事项。   签署完《期货经纪合同》后,客户还应该填写期货交易登记表。期货交易登记表分自然人客户开户登记表和法人客户开户登记表两种。不同类别的客户填写不同的期货交易登记表。   这些表格将由期货公司录入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全国统一开户服务系统中,为客户申请相关期货交易专用的交易编码。不同的交易所生成的客户交易编码,由期货公司随后告知客户。   所有开户合同文本签署完后,客户会获得期货公司分配的一个专用的资金账户(也称保证金账户或交易账户)。资金账户相应设置有初始密码(通常为客户身份证后六位数字或营业执照号后六位)。投资者在将交易资金打入账户前,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并防止密码遗失或泄露给他人。   案例   疏于对投资者资格进行审查,导致合同无效   甲公司上海办事处负责人李某经人介绍,以办事处的名义与某期货公司签订了《期货经纪合同》,并办理了相应的开户手续。随后,李某让甲公司客户乙(也为一家公司)将应支付的货款120万元直接汇入李某以甲公司名义在期货经纪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作为保证金,并利用该保证金进行期货交易。由于李某对行情判断失误且操作不当,交易亏损90万元(包括支付期货经纪公司交易佣金21万元)。甲公司得知情况后,认为甲公司上海办事处未经工商注册登记,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且李某以甲公司上海办事处的名义与期货经纪公司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并进行期货交易的行为,并未得到甲公司的授权,甲公司对此不予认可。为此,甲公司起诉到法院,请求期货公司赔偿全部损失。该案后经法院调解结案,期货公司赔偿甲公司30万元。   该案虽已调解结案,法院并没有直接判定合同效力及责任大小归属。甲公司上海办事处未经工商登记,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显然也就不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因此以其名义所签订的期货经纪合同当然应属无效,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期货经纪合同无效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无效行为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责任的承担。正是由于期货公司在为甲公司上海办事处办理开户手续时,未本着审慎的原则对投资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投资者是否具有法律规定的进行期货投资交易的资格和能力,才产生了这一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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